根据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》,依据《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》和《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实施细则》,现启动2022年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“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”(春季)和“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”(春季)的评选工作,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2022年春季毕业的全日制学生。
二、评选条件
1.符合学生个人奖励评选基本条件。
2.在校期间获得过个人年度奖励。
3.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、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、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国家、社会和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,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。
4.对响应国家号召,积极参军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典型(以下简称参军学生典型),可优先推荐评选。
5.对树立正确的就业观,献身国防事业,自愿到西部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,以及赴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的学生典型(以下简称就业学生典型),可优先推荐评选,在校期间获得过个人年度奖励的评选条件可适当放宽。
6.“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”(春季)从“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”(春季)中择优推荐。
三、 评选名额
“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(春季)”4人。
“北京市优秀毕业生(春季)”0-1人。
其中,“北京市优秀毕业生(春季)”须从 “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(春季)”中择优录取,获奖人员以学校最后公示名单为准。
四、院系评选流程
1、学生提交材料。
电子材料:
a.附件一 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-2022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(春季)信息表
b.附件二 科研学术成果清单
邮件打包并命名为“姓名+中心+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申报”发送至guojihao@pku.edu.cn;
纸质材料:
a.成绩单(新太阳自助打印机)
b.科研学术成果清单(需导师签字)
c.其他奖励荣誉实践经历证明材料复印件
提交地点:静园一号院103郭老师处。
截止时间:2021年12月14周二12:00。
2、民主评议。毕业生班级组织优秀毕业生申报人在班级内部开展民主推荐工作,经班主任、辅导员同意后,向研究院学生奖励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(以下简称工作小组)提出推荐名单。
3、答辩。获得提名推荐的同学于12月14日-17日参加工作小组举行的“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优秀毕业生(春季)答辩会”,具体时间待通知。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评选,确定“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”初评名单和“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”初评名单。
4、公示。工作小组将初评名单在研究院(所、中心)范围内进行公示。
五、补充说明
1、获评同学需在系统中进行申请;
校内门户——业务办理——学工部——申请人单项奖励
2、对已经评为优秀毕业生,但是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优秀毕业生要求情况的学生,院系有权书面报告学工部,由学校撤销其荣誉称号,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;
联系人:郭季豪 联系电话:62766692,18010191898
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奖励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
2021年12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