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10月30日前,
1)核查学分完成情况;
2)在“校内门户”完成综合考试、开题报告和论文发表环节的录入,纸质版请打印签字后由学生本人留存;
3)完成“北京大学博士学位学位论文审查表”,简称“预答辩”。此表根据博士生学位论文完成后的预答辩情况填写,必须在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前45天完成。录入系统后打印纸制版、签字后由学生本人留存。
2.10月30日前,提交博士学位论文到教务办公室(根据送审的份数提交相应份数5份,论文的评阅期至少3周时间,所以从提交论文之日起,最早也要4周后才能进行答辩)。
材料清单:
a. 五本装订好的匿名评审的论文(双盲评审);
b. 一份纸版评阅人情况表(附件1),要求最少提供6位校内专家和6位校外专家;
注:a 匿名评审论文电子版(PDF格式)和b论文评阅人情况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: pengy@pku.edu.cn
c. 指定答辩秘书,提供学号/工资号、姓名、 电子邮箱地址和手机号码。
3.11月25日前,预计毕业博士生按照博士毕业材料A、B档材料清单向答辩秘书提交答辩申请材料,在此期间论文评阅结果返回。
4.11月25日前,答辩秘书将材料提交研究生教务办公室,材料审核通过后,方可参加答辩。
5.12月9 日前, 完成学位论文答辩。
6.申请人答辩通过后,12月12 日前,提交整理后研究生毕业A,B档材料至研究生教务办公室;
不能按以上时间完成的毕业流程者,将不能在12月审核学位,请在11月30日前办理延长学籍手续。此外,要延长学籍的必要条件是完成培养环节,即完成“培养计划”“综合考试”“选题报告”,否则研究生院将不予批准。)
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
2016年9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