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10月27日前,
1)核查学分完成情况;
2)在“校内门户”完成综合考试、开题报告和论文发表环节的录入,纸质版请打印、签字后提交到院教务办公室。
3)完成“北京大学博士学位学位论文审查表”,简称“预答辩”。此表根据博士生学位论文完成后的预答辩情况填写,必须在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前45天完成。录入系统后打印纸制版、签字后提交到院教务办公室。
2.10月27日前,提交博士学位论文到教务办公室(根据送审的份数提交相应份数5份,论文的评阅期至少3周时间,所以从提交论文之日起,最早也要4周后才能进行答辩)。
材料清单:
a. 五本装订好的匿名评审的论文(双盲评审);
b. 一份纸版评阅人情况表(附件1),要求最少提供6位校内专家和6位校外专家;
注:a 匿名评审论文电子版(PDF格式)和b论文评阅人情况表电子版(WORD格式)同时发送至邮箱: pengy@pku.edu.cn 和huili1230@pku.edu.cn
c. 指定答辩秘书,提供学号/工资号、姓名、 电子邮箱地址和手机号码。
3.12月1日前, 完成学位论文答辩。
4.申请人答辩通过后,12月8日前,提交整理后研究生毕业A,B档材料及三本毕业论文至研究生教务办公室;
不能按以上时间完成的毕业流程者,将不能在12月审核学位,请在11月30日前办理延长学籍手续。此外,要延长学籍的必要条件是完成培养环节,即完成“培养计划”“综合考试”“选题报告”,否则研究生院将不予批准。)
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
2017年9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