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《北京大学2018年面向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》、《2018年北京大学招收外国学生来华留学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》及我院相关规定,我院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对申请者的学术水平进行审核后,本通知名单中的考生(详见附件1)可参加复试。我院不再另行发放复试通知书,请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按以下规定参加复试:
一、复试
1. 根据《北京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有关规定》规定,港澳台地区考生应在复试前登录北京大学收费平台(http://cwsf.pku.edu.cn)缴纳复试费人民币100元/次,具体缴费方式详见附件2。复试费收据请到静园六院203室领取。考生须持交费收据和其他相关证件参加复试。
2. 专业能力考核采用面试考试形式,考生应按照面试小组的要求回答问题。面试小组结合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可要求考生以外文作答。专业能力考核评分采取百分制,60分及格。
3. 考生复试时请携带:
1)有效身份证件原件;
① 港澳地区申请者,须同时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》;
② 台湾地区申请者,须持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》。
③ 中国国籍之外的其他国家公民,须持有效外国护照。
2)学位证书原件或公证件原件(应届生须提交应届毕业证明原件);
4. 复试时间:2018年3月16日 14:00,复试地点:静园六院211室。请考生提前20分钟到场,以备核验证件。
二、复试名单(见附件1)
三、复试规则
1. 复试形式:面试。不少于20分钟;
2. 复试成绩:满分为100分,60分及格,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;
3. 复试内容:考察学生的外语水平,并针对统计学、计算机理论及应用的知识对考生进行现场提问。
北京大学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
2018年3月15日